发布时间:2016-06-16 17:25 来源: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江西)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印发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综合〔2016〕8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顺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新活力,以消费环境改善和市场秩序规范释放新空间,以扩大有效供给和品质提升满足新需求,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共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有效对接,为奋力开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境界提供更持久动力。

    二、消费升级重点领域和方向

    (一)加快发展服务消费。 主动适应居民生活质量改善需求,加快发展旅游、健康、养老、文化、教育等服务消费。依托“江西风景独好”品牌形象,实施旅游休闲升级行动,大力拓展休闲度假游、康体养生游、乡村游、商务游、购物游、会展游、研学游、文化游、工业游、体育游、水上游、低空飞行游等旅游消费领域,推动旅游演出、旅游商品、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快11个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充分挖掘江西底蕴深厚的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古色文化,推动传统文化消费升级,加快发展文娱演艺、出版发行、动漫设计、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实施康养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行动,积极发展涵盖生物医药、绿色食品、中医养生、康复医疗等领域的大健康产业,大力培育以基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法律服务、信息咨询、文化服务、紧急救援、临终关怀为主的养老消费产业,增加高水平护理、家政服务人员供给。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拓展教育培训、法律服务、体育服务等消费领域。 (责任单位:省旅发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下同)

    (二)大力促进绿色消费。 围绕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扩大绿色消费需求,增加绿色消费品有效供给,加快推动消费向绿色转型。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努力打造全国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设计和制造投入,积极开发有利于节约资源、高效环保的产品和服务。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加大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绿色建材以及环境标志产品等推广力度。利用“互联网+”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直销或与实体企业合作经营绿色产品和服务。扩大绿色消费市场,加快畅通绿色产品和旧货流通渠道,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场、节能超市、节水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广绿色居住,鼓励低碳出行,推行绿色办公和绿色采购。支持发展共享经济,有序发展网络预约拼车、自有车辆租赁、民宿出租、旧物交换利用等。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局)

    (三)拓展提升信息消费。 围绕挖掘消费潜力、增强供给能力、激发市场活力,加快信息产业优化升级,大力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以实施“互联网+”行动为突破口,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旅游、健康、养老、文化、教育、医疗、商业零售、农业等产业的跨界融合,刺激信息消费,持续带动各领域消费。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提升软件业支撑服务水平,加快智能终端产业发展,促进终端与服务一体化发展。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拓展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服务等新兴信息服务业态,大力发展地理信息产业。丰富信息消费内容,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推进智慧家庭等新兴信息消费应用推广。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支持乡镇影院建设,鼓励各级文博单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旅发委、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积极引导时尚消费。 顺应时尚品牌商品和服务消费趋势,推广普及适应中高收入群体需求的传统高端消费,培育发展适合年轻一代的新兴消费。构建时尚消费空间,实施城市商业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发展城市文化娱乐综合体,打造一批具有区域辐射力的时尚消费地标。加强陶瓷、夏布、铜錾刻、竹编等传统工艺保护和传承,重视挖掘运用传统手工技艺、加工方法打造时尚精品。打造时尚消费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商会、龙头企业组织举办进口商品展、美食节、时装周等系列时尚活动。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时尚产品、时尚品牌和时尚企业。实施汽车消费促进行动,推动皮卡等轻型货车下乡,落实国Ⅰ标准排放汽车报废更新、破除阻碍二手车跨行政区域流通、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等政策措施,促进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提升。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旅发委、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着力培育品质消费。 适应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特别是中高收入群体对消费质量要求不断提升的趋势,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实用、更为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的品牌商品消费。大力实施产品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江西制造质量水平和整体形象。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快将LED、稀土和钨等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转化为标准。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制度试点,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检测评定中心和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知名品牌创建活动,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标产品和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引导有实力、有意愿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在全省推进连锁网点建设,促进适应当地市场需求的品牌商品销售。 (责任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商务厅)

    (六)充分挖掘农村消费。 立足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不断提升农村消费结构、层次和水平。引导和促进农村居民在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绿色环保、家电类耐用消费品、家用轿车等方面的消费。补齐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推进绿色中心村规划建设,加快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改塘、改沟和电力、广电、信息通信等“七改三网”建设。完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加强农超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产品产区与大型零售企业对接机制。加快城乡“断头路”建设,着力打通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挖掘农村电商消费潜力,充分发挥邮政系统、供销社系统现有农村网点布局优势,支持电商和物流企业向乡镇农村延伸。支持有实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特色地方馆,集中展示销售江西特色农产品。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拉动农村教育消费。构建以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为链条的农村文化网络,丰富农村文化产品供给。 (责任单位:省新村办、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交通运输厅)

    三、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一)加大服务业开放力度。 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消除服务业发展和公平竞争的制度性障碍和歧视性政策。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服务业。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加快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运行。全面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各项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服务业企业住所登记条件限制,为创业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应用型技术型研发机构市场化改革。按照服务性质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保障民办与公办机构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公平发展。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试点发行省内“旅游一卡通”,推动旅游消费。支持无车承运物流、网络租赁汽车等分享经济消费新业态。逐步扩大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扩大免税店设立范围。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编办、省工商局、省旅发委、省商务厅)

    (二)扩大市场化服务供给。 推进公立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尽快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为企业,鼓励提供更多切合市场需求的服务。加快服务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动服务重心转向企业、行业和市场,提升专业化水平。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合理区分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政府重在保基本,扩大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比重,非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市场提供,鼓励社会资本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厅)

    (三)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十三五”期间重点新建50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载体,新增50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和团队,实施100个重大科技专项,新增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培育“双创”主体,大力扶持“草根”创新创业,推进返乡创新创业,支持企业高管创新创业,鼓励企业“二次创业”。开展引才引智创新创业基地试点,继续举办海外人才江西行活动,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全面拓宽“双创”领域,促进“双创”与各行业融合,推动“双创”向不同所有制领域覆盖。加快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推动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打造一批全国“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企业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创新,形成“大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商务厅)

    (四)深化人口城镇化相关领域改革。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有序推进进城农民转移落户,释放农业转移人口消费潜力。推动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和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并支持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落实政府、企业、个人支出责任。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

    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一)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信用规章制度体系,完善全省社会法人信用联动奖惩有关政策。充分利用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江西”网站,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和共享。加大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的数据归集和应用力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引导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探索建立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等产品及服务质量的安全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深入开展价格诚信、质量诚信、计量诚信、文明经商等活动,强化环保、质检、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完善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环保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二)强化消费领域基础设施支撑。 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江西工程,加快“光网江西”“无线江西”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多种网络无缝链接,推动网络提速降费。实施传统景区优化升级工程和旅游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完善景区公路、旅游咨询中心、游客集散中心、观景平台、自驾车房车营地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民健身和文化设施建设。加大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铁路与物流、电商加快枢纽节点的相互配套融合,在重要的铁路干线站点建设一批综合物流中心,因地制宜逐步推广城市中心铁路货场转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全面实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制度,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旅发委、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通信管理局、南昌铁路局)

    (三)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体系,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实施消费环境改善和品质提升行动,积极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网络交易平台工作,完善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整合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用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大力查处商品销售、网络购物、旅游休闲、餐饮服务、停车、物业、教育等领域的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哄抬价格、不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定期公布市场价格举报情况,公开曝光典型查处案例。加大对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发改委)

    (四)积极培育国内外消费市场。 加强与境外旅游部门和机构的合作交流,联合相关省市推出一批“丝绸之路”特色旅游线路。充分利用世界绿色发展(江西)投资贸易博览会、赣港会、赣台会、旅博会、瓷博会、世界湖泊大会等平台,带动文化娱乐、旅游、住宿餐饮等相关消费。积极争取过境免签政策,优化通关、检验检疫服务,拓展入境旅游。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落实电子商务平台通关、检验检疫、退税、融资政策,大力开拓国外消费市场。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旅发委、省发改委、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推动优势产业“走出去”。 依托“一带一路”战略,推动铜、陶瓷、航空、医药、稀土和钨等优势产业融入沿线国家产业链、价值链和消费链。支持对外承包企业抱团参与国家重大产能国际合作项目,打响“江西建设”品牌。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到境外建设生产、加工、组装基地,引导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供应链型外贸企业到国外建设中国江西商贸城和海外仓储物流体系。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提升港澳台和东南亚等传统份额,大力开拓中亚、中东欧、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外侨办、省农业厅)

    五、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

    (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围绕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任务,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化解过剩产能,有序推进“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实施新一轮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以石化、钢铁、有色、食品、建材建筑、纺织服装、轻工等传统产业为重点,通过淘汰落后、兼并重组、技术改造、模式创新等手段,推动产业链从前端向后端、低端向中高端延伸、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高端产品、高端品牌,实现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全面跃升。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分层、分类实施“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加快“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接“中国制造2025”,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实施强攻工业制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智能工厂”“机联网”“厂联网”试点示范,着力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和智能制造集聚区。推动传统产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鼓励企业逐步剥离非核心业务,引导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

    (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以高端化、集约化、特色化为导向,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经济,着力培育壮大特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和新型光电产业,突出LED、通讯设备及触控显示三大主攻方向,把南昌打造成为全国的LED光谷,把江西建设成为全国领先、具有国际核心竞争力的LED全产业链研发、制造和应用基地。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把中医药产业建设成为全省支柱性产业。大力发展航空、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和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到2020年实现产业规模倍增、龙头企业倍增、示范基地倍增,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鼓励服务型企业跨越传统产业边界,创新服务模式,增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商务、运营、管理等全过程服务供给能力。强化对新兴产业的财税支持,更好地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企业的支持作用。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促进服务业发展明显提速、比重明显提高、水平明显提升为目标,补齐服务业发展“短板”,放宽市场准入、创新业态模式、增强服务功能。着力发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节能环保、会展服务、广告业等产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商务咨询、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等行业,促进生产性服务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服务支撑。围绕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着力发展大旅游、大健康、养老、文化等产业,打造全国重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全国大健康产业发展基地。大力发展居民和家庭服务、商贸流通、教育培训等行业,推进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 (责任单位: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做优做强现代农业。 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目标,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实现农产品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提升。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整合资金加快推进高标准绿色生态农田建设。根据消费需求和资源禀赋,重点发展特色果业、特色水产、设施蔬菜、菜叶、油茶、畜牧业、花卉苗木、毛竹等优势特色产业,高标准打造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以75个农业产业集群为核心,建设农业种养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区、商贸物流园和综合服务区,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和休闲农业。大力实施“百县百园”建设工程,提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充分挖掘宣传一批老字号品牌,申报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做大做强一批产业优势品牌,培育壮大一批企业自主品牌,整合扶强一批区域公共品牌,着力提升“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形象和价值。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局)

    (五)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支持和引导企业弘扬工匠精神,通过提高产品质量、维护良好信誉来培育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支持企业运用新平台、新模式,提高消费便利性和市场占有率。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加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实施优秀企业家队伍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引领江西企业跻身“中国企业500强”的优秀企业家。 (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商务厅)

    六、构建政策支撑体系

    (一)加大财政支持。 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投资力度,支持适应新消费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公共平台建设。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完善消费补贴政策,推动由补供方转为补需方。健全政府采购政策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扩大市场需求。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二)创新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服务业特点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消费信贷产品体系,加大消费信贷的投放力度,积极发展创新型非抵押类贷款模式,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加快筹建民营银行,支持组建消费金融公司,推动江西金融发展公司尽快挂牌开业。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打造集消费、理财、融资、投资等业务于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支持新消费领域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保监局、江西证监局)

    (三)完善土地政策。 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结构,重点保障新消费新投资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科研机构及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用地,多途径保障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小型配套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存量建设用地结构,积极盘活低效利用建设用地。推广在建城市公交站场、大型批发市场、会展和文化中心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及综合利用。鼓励原用地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对引入的企业总部及企业设立的研发中心用地,可优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法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重点保障农村养老、文化及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合理规划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文化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强化人才支撑。 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消费升级、产业升级、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创新推进“赣鄱英才555”工程,加快实施一批重点创新人才计划,打造一支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引进、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引进,支持地方、部门和用人单位设立引才项目、建立海外人才工作站。建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库,加快建设一支职业化、现代化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推进产教融合,加强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研发设计、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培养,扩大旅游、家政、健康、养老、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人才规模,培养造就一支走在时代前列、掌握专业技能的产业人才大军。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五)推动绿色发展。 加快构建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制度体系,以健康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引导生产方式变革。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空间管制措施,推动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深入实施“河长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积极落实阶梯气价、水价等制度改革方案。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逐步建立完善排污权、节能量、碳排放权、水权交易制度。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全面实施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相挂钩的领导干部约谈制度。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推动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省发改委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各责任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协作,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要完善政策实施评估体系,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