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
你委《关于恳请批准寻乌产业园等三家为省级产业园的请示》(赣发改外资〔2016〕578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寻乌县、崇义县、南昌临空经济区设立省级产业园,分别定名为寻乌产业园、崇义产业园、南昌临空经济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实行现行省级开发区政策。
二、寻乌产业园总体规划面积450公顷,崇义产业园总体规划面积147.66公顷,南昌临空经济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总体规划面积259.61公顷,具体四至范围及拐点坐标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落实。
三、寻乌产业园重点发展稀土新材料、新型建材、绿色食品等产业,崇义产业园重点发展钨精深加工、竹木加工等产业,南昌临空经济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
四、寻乌产业园、崇义产业园和南昌临空经济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布局集中、项目集聚、产业集群、资源集约、政策集成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综合承载功能,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努力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五、南昌市政府和寻乌县、崇义县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开发时序,扎实稳妥推进省级产业园建设。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要依法依规做好土地、林地征收征用和失地农民补偿搬迁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切实保护和节约水资源。
六、省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省级产业园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寻乌产业园、崇义产业园和南昌临空经济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