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支持赣州打造“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赣州打造“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实施方案
赣州是江西的“南大门”,被称为“五岭之要会”“闽粤之咽喉”,历史上是闽粤桂湘等省通达运河的要道和物资运输重要集散地,也是古代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陆海互联的主要通道。“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为赣州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为支持赣州对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地实施全面开放战略,巩固与粤港澳大湾区、厦漳泉、长三角等地区的合作,积极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往来,着力完善对外通道、强化产业合作、打造开放平台、深化人文交流,争取对外开放实现新突破,努力把赣州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综合交通枢纽、“一带一路”国际货物集散地、产业双向合作示范区、全省对外开放重要窗口。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赣州市外贸出口总额突破43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额和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分别年均增长10%、5%以上;保税区、铁路口岸、国检监管区对外开放和综合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承载力、吸引力、带动力、辐射力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节点城市作用进一步凸显,对外开放通道格局全面形成,拥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全国影响力的企业,建成一批国际产能合作重点示范项目。
二、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连接“一带一路”大通道
加快关键通道和重点工程建设,构建联通内外、安全通畅的对外开放通道,打造全省综合交通枢纽。
(三)推进陆路通道建设。加快昌赣客专、赣深客专、兴泉铁路建设,争取瑞梅铁路、长赣铁路年内开工,推进赣郴铁路、赣韶铁路扩能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畅通连接泛珠三角地区和海西经济区的高速公路通道,加快推进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复线、兴赣高速北延、广吉高速宁都段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南昌铁路局、省交通运输厅、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赣州市政府)
(四)加快空中通道建设。推进赣州黄金机场改扩建工程,支持赣州黄金机场升级为国际机场,大力开拓客货运航线,开通连接港澳台、东南亚地区航线,争取尽早列为两岸空中直航航点。推进瑞金机场建设,适时启动龙南、宁都、崇义、大余、安远、信丰等地通用机场前期工作。(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机场集团公司,赣州市政府)
(五)加强水运通道建设。启动赣粤运河规划研究,推进万安二线船闸建设,实现赣州至南昌三级通航。编制赣州市铁路口岸总体规划,加快赣州港综合货运码头和赣江风光带旅游客运码头建设。(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赣州市政府)
(六)推进能源通道建设。有序推进华能瑞金电厂二期、神华信丰电厂等项目建设,实施赣州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赣州市政府)
三、完善现代物流体系,打造“一带一路”国际货物集散地
稳定开行中欧班列,巩固发展铁海联运,完善物流基地和电子丝路网络,建设重要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和国际货物集散地。
(七)稳定开行中欧班列。加强赣州与重庆、成都等国内节点城市的对接协作,集并赣粤闽湘四省及周边地区的产品出口直放。研究出台我省中欧班列补贴标准,推动开行欧亚地区至赣州的国际铁路货运进口班列,力争常态化运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铁路局、省财政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赣州市政府)
(八)巩固发展铁海联运。强化赣州至沿海港口的铁海联运,推动开行赣州至厦门、赣州至深圳铁海联运集装箱快速班列。推动深圳盐田港在赣州铁路口岸设立集装箱中心和提还箱点,实现赣州铁路口岸与厦门港的粮谷饲料直通运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铁路局、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赣州市政府)
(九)加快物流基地建设。加快赣州铁路口岸国际港站二期工程建设,完善场站功能,建成全国一类铁路运输物流节点。推进赣州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赣州港多式联运示范基地、赣州冷链物流基地、赣州综合物流园区和快速消费品公共配送中心、南康家具物流集散中心等建设。深化赣州与广东、深圳、厦门等地物流协会及企业的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南昌铁路局、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赣州市政府)
(十)打造网上丝绸之路。推动赣州申报跨境电商全国综合试验区试点,对接国家“信息丝路”计划,打造国际网络通道和区域信息汇集中心。加强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国内外网络贸易集团合作,搭建电子商务营销平台。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搭建丝路通跨境支付平台,实现小额交易快速结算。(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赣州市政府)
四、深入实施国际产能合作,建设产业双向合作示范区
瞄准“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促进产业双向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十一)完善产业布局。深入推进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瑞(金)兴(国)于(都)经济振兴试验区、赣州国家级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等建设,打造赣州都市核心区、瑞兴于试验区、三南地区“一核两极”三大增长板块。加快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现代家居城、“中国稀金谷”“青峰药谷”、赣粤电子信息产业带“两城两谷一带”建设,推动产业合理分工,构建五大优势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赣州市政府)
(十二)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脐橙、油茶、蔬菜产业,鼓励特色农产品发展,推动牛羊规模养殖。高标准建设绿色经济产业园和赣南有机食品产业园,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产品申报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建设医养结合示范城市,打造一批“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示范基地。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促进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产业向品牌化、个性化转型。推动“互联网+”协同制造,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信委、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赣州市政府)
(十三)实施国际产能合作。推动电力、轻工纺织、机械、食品等传统优势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产能和设备“走出去”。鼓励农业、食品加工等优强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设厂,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支持资源型企业参与境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鼓励中国南方稀土集团、章源钨业、虔东稀土、海创钨业等钨和稀土龙头企业开展新材料研发应用国际合作,推进国家级离子型稀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农业厅、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赣州市政府)
五、培育壮大合作平台,建设全省对外开放重要窗口
统筹推进口岸通关、经贸交流、区域合作等重大平台建设,为开展国际和地区合作交流创造有利条件。
(十四)强化口岸平台建设。加快赣州铁路口岸、赣州综保区、内陆口岸(江西)国检监管试验区、赣州航空口岸建设,推动黄金机场设立国际航空口岸。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全国一体化,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赣州与沿海、沿边省市关检口岸合作,推进多口岸、多品种商品口岸直通放行,推动与“一带一路”国家主要口岸互联。(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昌铁路局,赣州市政府)
(十五)搭建经贸合作平台。强化企业境外营销网络建设,鼓励出口企业自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探索建立网上商品交易会和海外样品仓储展示相结合模式,培育外贸新业态。建设赣南家具和南康竹木草制品等国家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鼓励企业在沿线国家建设商贸城、产业合作示范区和境外产业园区,支持上下游企业抱团转移、集聚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赣州市政府)
(十六)打造区域合作平台。支持赣州开展国家“一带一路”合作示范区试点、打造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探索区域合作共建“一带一路”路径。完善与泛珠三角地区和海西经济区的对接平台,着力提升出海通道功能,健全服务体系,创新合作机制,推动共享在东盟等沿线国家的深水港。(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赣州市政府)
六、强化人文合作交流,大力传播赣南特色文化
推动在文化、旅游、科教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活动,积极传播客家文化、红色文化,促进丝绸之路友好合作。
(十七)促进文化交流。加强对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推进赣州福寿沟、七里古窑遗址、客家围屋、南安大码头等申遗工作。大力宣传赣南客家文化,发挥海外客侨纽带作用,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往来,鼓励客家采茶戏、客家山歌等客家演艺项目到沿线国家演出。(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赣州市政府)
(十八)拓展旅游市场。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目标市场旅游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参与国际性旅游推介活动,吸引“一带一路”区域客源。加快打造梅关古驿道等一批古丝绸之路主题和文化元素的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依托红色文化、绿色生态、客家元素等优势,谋划建设长征主题公园、长征特色小镇等,支持中央烈士陵园、阳明文化主题园等建设。(责任单位:省旅发委、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赣州市政府)
(十九)推动科教合作。鼓励赣州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海外知名高校合作,支持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赣南医学院等高校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留学生。加大英语、俄语等语种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等院校增设一批小语种专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赣州市政府)
(二十)加强生态文明交流。支持赣州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开展生态经济和技术交流,宣传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和东江生态经济带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环保厅,赣州市政府)
七、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统筹协调。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赣州打造“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工作的协调指导,帮助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直有关单位)
(二十二)加大项目扶持。支持赣州“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鼓励省金融保险机构发挥政银企合作机制作用,加大对赣州“一带一路”项目及进出口业务的支持。依托省“走出去”信息服务平台、“一带一路”信用保险国际产能合作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帮助防范海外风险。(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国开行江西省分行、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信保南昌营业管理部)
(二十三)强化组织实施。赣州市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责任单位:赣州市政府,省发改委、省直有关单位)